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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州记账代理注册税
胶州市财政局根据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代理记账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鲁财企[2019]71号)、《山东省代理记账许可实施办法》(鲁财企[2019]134号)和《胶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<山东省代理记账许可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胶财企[2021]11号)等文件精神,对代理记账许可事项进行审批,并收取以资源配置册税:
行政许可受理费
初次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:100 元
年度审验:50 元
变更许可证:50 元
补领许可证(含临时许可证):50 元
年费
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注册登记机关缴纳年费。年费标准为:
| 机构等级 | 年费标准 |
|---|---|
| 一级 | 1000 元 |
| 二级 | 500 元 |
| 三级 | 300 元 |
缴纳方式
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理行政许可受理费、年费等事项时,通过以下方式缴纳:
网上支付:登录胶州市财政局网站(http://jzcsw.gov.cn/),点击“网上办税”,选择“代理记账许可”模块,按照提示进行缴费。
柜台支付:携带相关材料到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(胶州市博文路1号)办理缴费。
注:
以上注册税仅适用于胶州市代理记账机构的注册。其他地区的注册税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,请咨询当地财政局。

具体收费标准如有调整,以胶州市财政局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。